各位老师好:
为了更好的为教职工提供财务服务,我们将日常工作中收集的高频热点问题进行了梳理,制作了《财务热点问题回复》,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可在附件文本内用Ctrl+F搜索关键字进行查询。因篇幅有限,难免疏漏之处,如有其他未解疑问可咨询我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
感谢大家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财务处
2023年7月13日
一、学校银行账户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基本账户
户名:安徽农业大学
账号:3400145450805002157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合肥贵池路支行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13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0004850004115
电话:0551-65786532
联行号:105361045032
2.工资卡开户行
徽行工资卡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安庆西路支行
建行工资卡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合肥三里庵支行
3.公务卡开户行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或者合肥市任何一家光大银行网点)
二、日常报销热点问题
1.报销形式:网络报销和零星线下报销,目前网报系统已成熟并正在使用的有日常报销(子模块02为公务接待报销)、劳务费、差旅费、借款、资产购置、内部转账六个报销模块。
2.网络报销整体流程:个人(正式职工)进入智慧安农-财务系统-报销录入-选择对应二级窗口,新增单据--依次填写基本信息、报销明细、支付方式,上传全部附件(发票要求见本节第4条)---提交---分单---☆审核,审核人员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核通过---相关领导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根据提示打印封面,固体胶粘贴系统中上传的全部纸质附件---通过投单机交单(个人报销流程结束)。
其中:流程标☆处,劳务费先由相关领导审批---审核人员审查---校领导审核,完成后---根据提示打印封面,其他流程同上。劳务费被审核退回后,系统无法识别修改内容,故全部视为提交新单据,相关审批流程还需重新走一遍。
3.教职工(正式职工)进入智慧安农-财务系统-个人设置-可修改个人联系方式、工资卡号、公务卡号等信息。
4.报销基本要求
(1)发票附件应为发票联原件整张,不能涂改或遮盖。(2)收货方或购买方须为“安徽农业大学”。(3)发票报销有效期为1年内。(4)发票、非税票据等需要经手人、证明人2人签字,千元发票须查验,查验后注明“发票已查验为真”(无发票专用章发票必须查验并在发票注明),查验标注、证明及经手可签在发票正面。(5)一份单据报销金额超过20000元(含20000元)需要提供合同原件。(6)办会、办培训班、实习所有费用需在同一份单据内报销,此外一张报销单只能报销转账同一家公司的发票,无论发票张数支付信息只按需转账金额填一条;向不同公司转账应按转账单位分别报销。(7)单一项目报销余额不足,需使用多个项目代码报销的单据,请使用纸质报销单线下报销,经相关领导签字审批后至208室(当日对外窗口)报销。(8)一定要检查所填写支付方式的内容,确保无误(公务卡、对公转账、个人工资卡)。(9)确保上传后的附件图片清晰能看清附件内容、发票正向上传、附件按图片相关性依次上传、尽量使用JPG格式附件。(10)附件说明处内容须与图片内容一致,发票附件类型应为“1”。(11)滞纳金、罚款等不能报销。(12)公务活动中需支付资金,务必选择对公转账或使用公务卡。如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支付方式进行扫码支付,可先绑定公务卡,选择公务卡进行支付。
5.公务接待报销材料清单:接待公函、公务审批单、菜单、餐费发票“四单”制度(均须原件)。单人标准不超过130元/人;对方<10人,我方≤3人;对方≥10人,我方不超过对方人数的三分之一。结账方式: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方式,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严禁:一函多吃、先吃后批、同城接待、四单信息矛盾、消费清单出现娱乐消费、超标准报销、未刷公务卡或转帐结算、报销时长超限等。
公务审批单:(1)课题组,院领导签;(2)学院、处室,副职参加正职签,正职参加分管校领导签,分管校领导参加,主要校领导签或校办主任签;(3)审批单须事前审批。
6.版面费
外文版面费须提供刊名及刊号、论文编号、论文标题及作者信息、invoice或receipt、支付证明(如提供的材料上无人民币金额,请提供交易当日汇率中间价)、论文首页。
版面费超过20000元需要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所在学院教授委员会组织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给出明确意见,说明支出合理。学院分管科研工作的院长审批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公章。
国内版面费需要开票方提供的带有交费金额的缴款通知书作为附件。
特别提示:外文版面费发票币种非美元请使用单币卡(人民币卡)付款,以免造成汇兑损失。
7.材料费
科研经费报销材料必须附材料系统内材料入库单,有疑问请咨询科技处。
如报销项目代码与入库单项目代码不一致,请在入库单空白处写明原因,项目负责人签名。
材料单笔支出超过五万须由≥3名专家进行论证,并形成明确意见。
单价超过1000 元的仪器设备需要登记固定资产,详情请咨询国资处。
8.委托业务费
实验、测试、化验加工单笔支出超过五万须由学院组织专业人员(≥3人)进行论证并形成明确意见。报销附件应由发票、开票方出具的清单、合同组成。
9.差旅费
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校财字〔2021〕1号)文件。报销需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含纸质或电子版登机牌)、车票、船票、住宿费发票、公务卡的消费记录等凭证。
(1)差旅审批单为一事一单。(2)租车前往异地需要附差旅审批单,不能报市内交通费;租车公司必须从学校确定的服务商中选择。(3)没有车票报住宿费的,写情况说明。(4)培训,会议通知内无“食宿自理”的,可领取在途补助180*1(当日往返)或180*2(两日及以上)。(5)住宿费发票付款单位名称应为“安徽农业大学”,发票应注明住宿天数、人数、间数、单价等基本信息(发票上无法注明的,需向对方索要住宿清单),凡带有“旅行社”“山庄”“会所”及“度假村”字样的宾馆发票不能报销。
10.劳务费
(1)学生劳务费,目前系统已关联学生徽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卡号,录入领款明细增加人员时,请先筛选银行,再输入学号。为防止错误,银行名称和银行卡号,务必要通过筛选和自动弹出,不要手工录入。
绑定银行卡及相关操作说明详见财务处网站“一卡通”专栏。
(2)校外咨询评审
发放标准详见《安徽省省直机关评审专家劳务费管理办法》(皖财行〔2021〕928号)、《安徽农业大学加班费劳务费管理暂办法》(校财字〔2018〕8号),不得超标准发放。
报销需提供专家签到表原件(表内有在职、校外、退休需分类填报的。应在复印件注明原件所在单据编号并签名)。
11.会议费
详见《安徽农业大学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校财发〔2023〕1号)文件,会议综合定额标准(450元/天,含住宿280元/天)。
报销材料:会议通知、《安徽农业大学会议申请表》、《安徽农业大学会议费预算表》、参会人员签到表(包括参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联系方式等)或由有关负责人共同审批并加盖部门公章确认的参会人员名单;因会议发生的特邀代表或专家的城市间交通费、专家咨询费等劳务费;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发票、原始明细单据、结算清单、委托合同(协议)等资料。
12.办公费
图书书名旁注明图书用途“所购图书与专业相关,用于...”,报销人签名;办公用品单价偏高请谨慎报销;复印纸不能自购,必须在国资处招标的公司内定点购买;家具、碎纸机等采购目录内商品,请咨询国资处后再行购买。
13.票据遗失
(1)遗失票据只能在开具的当年进行报销。
(2)车票遗失需附火车票订单截图(含车次、日期、乘车人等信息)、支付信息,另附纸说明丢失原因等情况,并注明“此票据从未在财务报销,后果自负”,经手人签字,所在单位领导签字,财务处处长签字后作为报销附件。
(3)纸质发票遗失需提供发票其他联复印件加盖开票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另附纸说明丢失原因等情况,并注明“此票据从未在财务报销,后果自负”,经手人签字,所在单位领导签字,财务处处长签字后作为报销附件。
14.借款被扣工资
请在报销说明中注明(已扣工资***元)。(1)全部扣完:请在支付方式中将已扣工资全额填借款人工资卡信息。(2)扣部分:请在支付方式中分两条填报,已扣工资部分填工资卡信息,未冲账部分选择冲借款。
15.资产购置录入报销
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入库登记,并取得国资处的入库单据;在网上报销系统报销录入版块内,点击“资产购置录入”模块--填写报销基本信息、报销明细--在资产清单中选取业务单(填列安徽农业大学仪器设备登记单业务号),提取资产明细进行报销--填写支付信息,金额合计需与报销明细保持一致--上传附件---提交--进入审批流程。(其他要求详见本节第2条)
三、科研热点问题
1.科研经费入账业务办理流程如下:对方单位转款到账后,先到科技处认领,然后凭科技处开具的到款通知单到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中心(203室)办理入账,需要开具发票的可同时申请开票。入账时请确认是否开具发票,如确认不开发票,以后不再补开。
2、根据相关规定,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即款到开票),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携带技术服务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仅需提供一次且标注合同编号),及填写清楚的安徽农业大学开具增值税发票申请表;若款项未到提前预开发票的话,需同时提供预借发票承诺书,每月25号后不再预开发票。预开的发票应在开票当月催收入账,若无法按时入账,则后续限制开票直至上次开票款项到账为止。
3.开票问题可电话65786669咨询。一般情况下,科研经费增值税税率为3%(不含随征税费),可根据合作单位资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办理增值税减免且符合条件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申请办理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然后填写好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到财务处203室办理后续事宜。
相关资料及表格请到财务处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
四、网报系统相关常见问题
1.网上报销审批系统中项目负责人怎么填?
通常情况项目负责人为经费主管部门负责人,学生经费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学院书记,教、科研项目为项目负责人。
2.系统提示“支付清单和明细金额不符,请调整”是什么原因?
单据录入时,“报销明细”合计数和“支付方式”的金额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实际支付金额和发票金额不符,须按照孰低进行报销。
3. 系统提示“该项目未设置报账类型”,怎么办?
电话联系预决算中心65786628。
4. 网报系统发票查验提取相关问题。
网报中,现在支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电子全票(普通发票)的查验和提取。仅增值税发票需要进行查验,并提供提取功能,其他发票,包括:出租车发票、定额发票及行政事业单位收据等无需进行查验,直接录入发票信息并上传发票照片在附件清单中即可。
发票试点改革城市没有电子印章。
5.网报单据提交后可以撤回吗?
分单之前录入人都可以自行撤回单据:在“报销录入”界面找到该笔单据点击“撤回”按钮即可。
6.如何了解报销单据的处理进度?
登录网上报销系统,点击“单据综合查询”:(1)状态显示 “下一审批人:XXX”,即该单据仍在审批中。(2)状态显示 “线上审批已完成,请打印单据并携带相关附件到财务处办理入账手续!”务必及时打印封面,并携带相关附件到财务处208室自动投递箱。投递操作说明详见机器页面提示。(3)状态显示 “纸质单据已接收,财务审核制单中”,表明报销单据已经提交到财务处,会计人员正在审核制单。(4)状态显示“已审核制单”,表明会计人员已经制单处理完毕, 等待复核支付。
注意:打印完成报销流程的单据时,应当留意审批意见,并补充审批意见中所需的材料。
7.进入“智慧安农”--“财务系统”后,请留意页面左侧“公告栏”最新通知公告。
五、个人所得税相关问题
1.个人所得税为单位预扣预缴,个人年终汇算清缴。教职工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完成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个税年终汇算清缴时,汇算个人所有收入应纳税额,并对已缴税金多退少补。
2.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教职工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年度中也可随时登录APP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信息更正后会在次月生效。
3.为什么和同事收入差不多,个税确差距很多?
教职工的应税收入不仅仅包含从学校取得的工资、绩效等收入,还包括其他劳务收入等,每个教职工的个人收入组成各不相同,同时专项附加扣除情况也有所差异,所以每个人的纳税情况不具可比性。
4.为什么到某个月突然个人所得税扣缴金额变大?
每年度,当教职工个人累计应税总收入超过不同税率对应的收入档位时,会发生收入变化不大,个税金额变化较大的情况。
六、公务卡问题
1.每年财务处会定期邀请光大银行进校为新进正式教职工办理公务卡,正式在册教职工均可办理公务卡。
2.公务卡刷卡后一般3-5个工作日可以在财务系统内显示记录。刷卡记录缺失:(1)完全无刷卡记录或者消费记录某日之后完全缺失,请在“个人设置”中填列正确公务卡卡号;新卡或者换卡需在”个人设置”中更新公务卡卡号;刷卡信息将在第二个工作日同步;(2)某一条消费记录找不到,请查看是否已经使用(包括尚未提交的单据),若刷卡记录已被使用,请删除单据释放刷卡记录。
3.通过他人公务卡消费报销,“支付方式”-“刷卡记录”-“他人”,输入他人卡号和刷卡金额,按照正常公务卡报销方式进行后续操作。
4.每月5日记账日、24日还款日;单笔支出不能超过授权额度。如报销流程未结束,财务未能及时还款,可自行还款,溢缴额(余额中超过授信额度的部分)可免手续费提现。
5.请按照App、小程序或短信提醒中的消费金额查找记录,例如购买车票350元,支付时产生优惠1.98元,银行实际扣款金额为优惠后的348.02元,请查找348.02元的消费记录。
6.卡片到期银行会自动寄出新卡片换卡,请及时关注光大银行网站或短信提醒。收到卡片后,按照相关说明进行卡片激活。个人绑定的微信、支付宝等快捷支付方式需重新操作。
7.公务卡号有变化,可待原卡需报销的消费记录报销完成后,进入智慧安农-财务系统-个人设置-修改公务卡号。同时,需提交卡号替换说明到208办公室(签名需手写)电话65786617,说明包含身份证号、原公务卡号、新公务卡号等信息即可。
8.对于已还款的记录请勿重复选取。
七、会计档案查询问题
财务处网站下载、填写《会计资料查阅申请表》或《会计利用审批表》,财务处领导签字后联系财务处201办公室邱会计进行查阅。
八、其他
各科室办公电话详见财务处网站“常见问题”或安徽农业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微信号ahnydxcwc)“财务操作”。
原文链接:https://cwc.ahau.edu.cn/info/1059/1463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