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申请、组织考察,经学院学生党支部支委会研究,拟同意黄海韵同学按期转正,现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学院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的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培养教育和发挥作用等方面的情况。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日至7月8日
联系人: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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