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4166am官网登录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具体如下:
一、评选依据与奖励名额及标准
1.评选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国际留学生、不含非全日制和人事档案关系未到校研究生。
2.奖励名额及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我院竞争名额2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我院指标为5人(基础名额)+1人(竞争名额)。博士研究生由学院进行初评后,排序申报;硕士研究生基础名额由培养学院评审,竞争名额由培养学院排序推荐。
3.名额分配与推荐原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以成绩和业绩为导向,每个学位点推荐1名学生参加学院5个国家奖学金基础名额的竞争,每个学位点另推荐1名学生,与基础名额未获得者一起参加竞争名额的评选。
二、评审组织与条件要求
1.成立评审委员会(11人)
主任委员:王琼
委 员:吴祥为、姚洪章、叶新新、张震、杨书运、李军利、胡宏祥、司友斌、李学德、韩亚林(研究生代表)
秘 书:李战峰、宫志锋
2.申请条件和要求
参照《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字〔2021〕6号)第五条、第六条执行。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研究生个人申报(时间:9月18日—9月20日):研究生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安徽农业大学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个人考核评价表》,并附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于9月20日前报学院,并准备5分钟PPT答辩。
博士的论文成果须附上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否则不予采用。
2.学院汇总并组织审查,统计客观分值后,将材料移交给各个学科点,由各学科点组织对研究生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和评判,各学科点按照排序推荐不超过2名,并与9月21日前报送学院。
3.学院评审(时间:9月21日-9月27日):评审组根据研究生申请材料和答辩情况,结合考核评价表进行打分评议,重点参照学校研究评审办法中的计分细则,评审名额按照名额分配细则评定,即5人基础名额中最终上报名额每个学科点原则上不超过1名;竞争名额不受名额分配细则限制,按照得分排序择优推荐。
4.学院公示结束后,上报学校
四、关于国家奖学金个人考核评价表填写的有关细则标准:
1.政治思想及社会服务情况需另附个人小结,由评审委员会评价;
2.学习成绩需提供绩点证明和外语证明;
3.学科竞赛参考《安徽农业大学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目录(2022年版)》、双创项目须是学校认可的赛事项目。
4.科研成果计算标准:
(1)论文得分标准
一类论文按照中科院分区:一区论文40分/篇,二区20分,三区15分,四区及EI(JA)12分;二类论文10分;三类论文5分。
(2)有关论文的几点说明:
①论文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安徽农业大学,申请者一般应以第一作者身份;
②论文发表界定: 需提供确切的论文业绩的证明,包括已经刊出的中英文学术论文原件或者复印件、英文论文期刊提供的接受证明或校样证明、被EI收录的,仅认可其中的期刊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Journal article〈JA〉)、中文论文期刊提供的接收函及缴费发票予以计算;
③论文必须要与毕业设计、实验和大论文等内容相关,否则不予以计算。
④单独第一作者获得100%论文总分值;第二作者获得总分值的20%(若第一作者为学生导师,学生获得总分值的50%);第三作者获得总分值的10%。
备注:论文有共同作者时,所有共同作者平均分配总分值;所有共同第一作者人数均计算在作者排序内,总排名前三者予以加分,之后不计分。
⑤同等条件下,顶刊成果优先;SCI一区优先于二区及以下,依次类推;影响因子高的论文优先于影响因子低的论文;对于相同级别的论文已经刊出的论文优先于接受待刊的论文。
(3)发明专利授权40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5分;发明专利实审阶段10分。作为第二完成人分别得上述分数的30%,第三完成人得10%。
(4)其它成果类型由参照上述成果进行打分。
(5)上一年度评审国家奖学金已经使用的业绩成果本年度不可重复使用。
5.公开答辩环节主要根据答辩情况,重点考量研究生的业绩,参考综合素质。
6.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须填写《诚信承诺书》。
五、其他事项参照《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字〔2021〕6号)执行。
附件1:《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字〔2021〕6号)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个人考核评价表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诚信承诺书
附件5: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6: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7:硕士博士国家奖学金考核评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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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