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2020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评审细则》,具体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分配名额
1.评选对象
基本学制内我院正式注册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研究生(档案到校)。
2.分配名额
“优秀研究生”按参评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0%比例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按参评年级研究生干部总数的15%比例评选。
我院名额分配为:硕士生:优秀研究生16名,2018级研究生分配名额6人,2019级研究生分配名额10名。优秀研究生干部2名。博士生:分配优秀研究生名额1名。
二、评审组织与条件要求
1.成立评审领导小组(10人)
组 长:王琼
副组长:吴祥为
成 员:巫厚长、蒋跃林、司友斌、李学德、章力干、胡宏祥、宋学雨(研究生代表)
秘 书:刘怡青
2.评选基本条件:
优秀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道德修养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程合格;
(四)积极参加科学研究活动,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基本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道德修养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工作积极主动,乐于奉献、作风正派、认真负责;
(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五)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程合格;
(六)担任研究生干部工作一年(含)以上。
3.评选要求
(1)研究生同一年度一般不得同时申报“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二年级被评为 “优秀研究生”(原为“三好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的,三年级时不再评定。
(2)今年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如评选上“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仅颁发荣誉证书,不再发放奖金,不占学院分配的指标。
(3)研究生干部指研究生党支部委员、班级委员、团支部委员、研究生会成员等,其他担任学生干部情况需经学院认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毕业班和主要学生干部。
(4)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凡虚报成果、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已当选者,将取消其荣誉称号,追回所发证书和奖金。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评优资格
(一)存在剽窃、作假、失实等学术不端行为;
(二)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
(三)存在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四)毕业生达不到学校学位授予最低标准;
(五)师生反映其它不宜被评为优秀的其他问题,经查证属实者。
三、测评办法
研究生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由政治思想、学习科研、参赛获奖、社会实践四部分要素测评构成。
在评选“优秀研究生”时,其中政治思想和品德权重占15%,学习与科研情况权重占55%,参加各类比赛活动获奖情况权重占15%,参加公益及社会实践工作情况权重占15%。
测评积分=A×15%+B×55%+C×15%+D×15%
在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时,其中政治思想和品德权重占15%,学习与科研情况权重占40%,参加各类比赛活动获奖情况权重占15%,参加公益及社会实践工作情况权重占30%。
测评积分=A×15%+B×40%+C×15%+D×30%
其中A为政治思想,B为学习科研,C为参赛获奖,D为社会实践。
(一)政治思想表现(A满分100分)
思想政治表现的总成绩按照思想政治表现基本分、思想政治表现加分和思想政治表现减分等方面综合计算得出。
即:思想政治表现分:A=A1+A2
其中:A1为思想政治表现基本分;A2为思想政治表现加分。
1、思想政治表现基本分(70分)
遵守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05]5号)的有关规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思想政治表现加分 (30分)
由研究生个人身份或参加社会工作获得的荣誉加分组成。
表1 各类荣誉计分表
荣誉称号 |
分值 |
国家级荣誉 |
30分 |
省级荣誉 |
25分 |
校十佳大学生、校级优秀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支部等荣誉 |
20分 |
党支部先进个人、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 |
15分 |
院级其他荣誉 |
10分 |
说明:
1、测评年度内获得不同级别同种荣誉称号的按最高分加分,不进行累加;
2、获奖是班级集体荣誉的,班级每一个同学均可加分;若为党支部荣誉,党员均可加分。分值参照个人荣誉称号等级减半加分。
3、国家级荣誉:由国家部委及其所属的司局颁发的荣誉证书;省级其他荣誉:由省级政府及所属的厅局等正厅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
(二)学习科研表现 (B满分100分)
学习科研表现的总成绩按照成绩基本分、科研成果分等方面综合计算得出。根据研究生不同学习阶段的要求设置相应权重,具体权重如下:
硕士研究生:
1、课程与学习成绩(40分)=英语成绩(5分)+课程成绩(35分)
课程成绩=绩点*7
2、科研与实践创新能力(60分)
科研与实践创新成果加分=发表论文加分+发明专利加分+其他(由评审委员会认定)
博士研究生:
1、课程与学习成绩(20分)=英语成绩(5分)+课程成绩(15分)
课程成绩=绩点*3
2、科研与实践创新能力(80分)
科研与实践创新成果加分=发表论文加分+发明专利加分+其他(由评审委员会认定)
表3 -1 发表论文计分表(硕士)
论文级别 |
分值 (每篇) |
A级:权威类期刊论文SCI、EI/SSCI |
40-60 |
B级:核心类期刊论文CSCD/CSSCI |
20-30 |
C级:三类期刊论文(含大学学报) |
10-15 |
表3 -2 发表论文计分表(博士)
论文级别 |
分值 (每篇) |
A级:权威类期刊论文SCI二区及以上/SSCI |
60-80 |
B级:权威类期刊论文SCI三区、四区、EI、 |
40-50 |
C级:核心类期刊论文CSCD/CSSCI |
10-15 |
表4 发明专利计分表
类别 |
分值 |
发明专利授权 |
40 |
发明专利受理、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
10 |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受理 |
5 |
说明:其他成果参照相关文件规定。
(三)参赛获奖情况(C满分100分)
此项包括学术科技、人文素拓、文艺体育等奖项获奖情况。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励,不累计加分,只取最高级别奖加分;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100分。获得集体奖者,根据其贡献大小及在集体中的排序,按照不同级别奖项依次加分;如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贡献大小证明及在集体中的排序,分值参照个人奖项等级减半加分。学业奖学金不参考加分。
表5获奖等级计分表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其他 |
国家级 |
100 |
80 |
50 |
30 |
省部级 |
80 |
50 |
30 |
20 |
校级 |
50 |
30 |
20 |
10 |
院级 |
30 |
20 |
10 |
5 |
(四)社会工作及实践活动(D满分100分)
担任学生干部、参加假期社会实践、科技扶贫、送科技下乡、服务西部边远地区活动、志愿者活动等“义务”、“志愿”、“无偿”、“献爱心”及其他社会实践活动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参加社会工作满分40分,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满分60分。
表6 参加社会工作计分表
类 别 |
分值 |
优秀 |
称职 |
不称职 |
担任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班长等 |
40 |
30 |
0 |
担任研究生会部长、副部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等 |
30 |
20 |
0 |
担任研究生会成员、班委会成员、团支部支委等 |
20 |
10 |
0 |
表7 参加社会实践计分表
类别 |
分值 |
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志愿活动、“三下乡”社会实践、扶贫调研等活动。(三天及三天以上) |
20分/次 |
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志愿活动、“三下乡”社会实践、扶贫调研等活动。(两天时间以内) |
10分/次 |
说明:
(1)校级研究生干部由研工部负责考评并将结果反馈给所在学院;学院研究生干部由学院负责考评,班级学生干部由班主任组织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原则按上表加分。
(2)担任多项职务加最高类别分值,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40分。
(3)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志愿活动、“三下乡”社会实践,扶贫调研等活动累计最高不超过60分。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确定名额方案、制定细则(11月4日-11月6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发布“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名额及分配方案,学院根据各年级各班级情况确定具体名额分配方案。
成立“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细则。细则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后,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3、学生提出申请(11月7日-11月11日)
符合评优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填写《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和学院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经导师推荐确定,报送至各研究生班级。符合评优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填写《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经导师推荐确定,报送至学院。
4、学院组织初审(11月12日-11月20日)
学院根据工作安排,组织班主任按照评审细则和班级名额对“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硕士申请人进行评审。学院对“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博士申请人情况进行初评,排序推荐博士获奖候选人。推荐人选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五、其他事项参照《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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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