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6月份
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3年6月份博士、硕士(含同等学力、硕士专业学位、高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13年6月份博士、硕士(含同等学力、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核及名单报送
各学院学位分委会、各学科点要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实施细则(修订稿)》的要求,对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含同等学力、硕士专业学位、高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
(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凡达不到学校发表论文或者专利授权要求的,建议延期答辩;对尚未达到发表论文要求或专利授权要求的但学位论文确属优秀的博士生,经博士生个人申请,导师和导师组审核推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同意,报研究生处批准,可以参加学位论文答辩,但须论文发表后或获得专利授权方可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是否授予学位。
审核材料包括:
1. 已经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专利授权证明:原件由分委会审核,只提交论文复印件(含论文封面、目录和正文;若是已经接受但未发表的,另附接收函及交费通知单)。发表论文暂不符合要求但申请参加本批答辩的,提交《安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答辩申请表》
2. 成绩单。
3.隐去导师和作者信息的学位论文初稿和博士学位论文评议表各3-5份(盲评用),导师对申请者学位论文评价表;
以上全部材料于5月10日前报研究生处学位办。
(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达不到发表论文要求的,按学校规定办理(分委会需严格审查硕士研究生是否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专利授权)。
审核材料包括:
1. 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或专利授权证明(含论文封面、目录和正文。若是已经接受但未发表的,另附接收函和交费通知单);
2. 个人总成绩单。
审核材料装订成册,交分委会审核(第1、2项学院审核后需要保存材料以备复审)。
3.申请提前毕业同学的学位论文需要盲审,提交隐去导师和作者信息的学位论文初稿和硕士学位论文评议表各2份(盲评用),导师对申请者学位论文评价表。
学位论文等材料于5月10日前报研究生处学位办。
(三)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
1、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或专利授权证明(含论文封面、目录和正文。若是已经接受但未发表的,另附接收函及交费通知单);
2、隐去导师和作者信息的学位论文初稿2份(盲评用),导师对申请者学位论文评价表;
3、外语和学科综合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士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4、学习成绩单、二寸照片2张及照片电子版一份。
以上全部材料于5月10日前报研究生处学位办。
(四)硕士专业学位(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和高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
1. 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或专利授权证明(含论文封面、目录和正文。若是已经接受但未发表的,另附接收函或交费通知单);
2、隐去导师和本人信息的学位论文2份,导师对申请者学位论文评价表;
3、交费发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2张及照片电子版一份。
以上全部材料5月10日前报研究生处学位办。
二、论文印刷
学位论文不仅在内容上要有创新,而且在表达形式上要规范严谨。学位论文要严格按格式要求书写和排版,导师要严格把关,博士、硕士(含同等学力、专业学位、高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学位论文书写格式下载路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下载栏。送交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的学位论文可以是简装本,根据专家对学位论文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三、论文评阅与答辩
博士:博士学位论文需盲评;
硕士:提前申请毕业同学硕士学位论文需要盲评;其他同学的论文聘请2-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作为评阅人(校外1人)。
博士学位论文必须要双盲评审,硕士学位论文要在答辩前1个月送交评阅人,送交评阅人的材料须有评阅意见书及学位论文。盲评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要隐去导师和作者的信息,并将学位论文及评审费于5月10日前交研究生处。
博士: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成员一般应是教授或相应职称的专家(应有一半左右的博士生导师),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名。
硕士 (含同等学力、硕士专业学位和高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成员必须是副教授或相应专业职称以上的专家,其中至少应有1位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由导师会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提名,报校学位办备案。
自费的博士、硕士(含同等学力、硕士专业学位、高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需在费用交完后才可以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需6月10日之前全部完成。
四、报送材料(分两次)
(一)学位论文答辩前需要交的材料:
6月1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收齐以下材料方可组织答辩。
申请答辩的同学向院学位分委员会提交论文的原始试验记录,以备答辩时答辩委员会审查,不提交原始试验记录的不得参加答辩。
(二)学位论文答辩后交的材料:
学位论文答辩后,研究生根据论文评审专家和答辩委员提出的意见,将论文修改完善,按规定格式印刷装订后提交分委会,材料统一汇总后交研究生处。
博士生:
1、导师对申请者学位论文评价表(1份)
2、博士论文评阅意见书(1份)
3、学位论文评阅人组成审核表(1份)
4、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1份)
5、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2份)
6、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专家表决表(1份)
7、博士学位申请表(注意签字盖章和照片)(2份)
8、在学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其它科研成果的清单及复印件等(纸质和电子挡各1份,博士的发表论文清单电子档由本人直接提交学位办)
9、学位论文5份,电子档1份
10、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录入表(电子档一份,而且内容需要认真填写)
硕士生:
1、 导师对申请者学位论文评价表 (1份)
2、 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 (1份)
3、 学位论文评阅人组成审核表(1份)
4、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 (1份)
5、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 (2份)
6、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专家表决表 (1份)
7、 硕士学位申请表(注意签字盖章和照片)(2份)
8、在学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其它科研成果的清单及复印件等;
9、学位论文5份、电子档1份
10、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录入表( 纸质和电子档各一份,而且内容需要认真填写 )(1份)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1、导师对申请者学位论文评价表 (1份)
2、 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 (1份)
3、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 (1份)
4、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 (2份)
5、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专家表决表 (1份)
6、 硕士学位申请表(注意签字盖章和照片) (2份)
7、在学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其它科研成果的清单及复印件等;
8、学位论文5份、电子档1份
9、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学位信息数据录入表1份(电子档各一份,而且内容需要认真填写)
硕士专业学位和高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1、导师对申请者学位论文评价表 (1份)
2、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 (1份)
3、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 (1份)
4、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 (2份)
5、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专家表决表 (1份)
6、硕士学位申请表(注意签字盖章和照片) (2份)
7、在学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其它科研成果的清单及复印件等
8、学位论文5份、电子档1份
9、硕士专业学位和高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授予学位信息录入表 (电子档一份,而且内容需要认真填写)(1份)
注:电子档中有学位论文(含封面和封底)、授予信息数据录入表、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录入表(文件名为“姓名信息”),电子挡以专业为单位交分委会汇总,由分委会秘书统一提交。以上有关表格为存档材料,请务必认真填写!
各学院分委会秘书将以上材料收齐,检查表格填写是否符合要求(照片、公章、签字是否齐全),并将以下材料整理汇总后,统一提交:
1、提供电子档,含三个文件夹: 1)博士生微机录入信息表;2)硕士生微机录入信息表;3)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微机录入信息表(含同等学力、硕士专业学位和高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以上每个同学以“姓名学号”为文件名。
2、 论文全文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电子档,每位学生的论文电子档必须以“姓名学号”为文件名,每个专业建个文件夹;
3、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表决(汇总)表》,包含博士、硕士、同等学力、专业学位和高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各类人员,此表网上下载(注意签字盖章),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各分委会务必于6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研究生处。凡6月10日前未能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或者不按规定提供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的研究生处学位办将不予受理其学位申请。
五、注意事项:
1、答辩的学生需将答辩时间和地点提前一周报学院分委会和校学位办备案(须提供电子档,信息含申请答辩学生姓名、导师姓名、专业、答辩时间和地点)。
2、2013年我校启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在送审前只允许检测一次,请各位同学尽快提交论文的Word电子版给各分委会秘书,然后各学院统一提交于研究生处检测;请各学院做好论文电子版本的收集,以便迅速的进行论文检测;所有的论文将在答辩后统一由研究生处再进行检测。
3、所有填写的学位材料及表格为永久性档案材料,一律用碳素墨水填写或打印;所有的相关表格下载路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下载栏。
4、为确保论文质量,论文封面、内容及书写格式请严格按要求做(有关写作格式和要求请到研究生处主页查看,并参见论文样本格式。请务必在封面的右上角注明中图法分类号);
5、各学院申请学位学生的名单、授予学位信息微机录入表,是授予学位和上报材料的依据,要确保完整、准确,否则由此造成的错误由当事人负责;
6、请学院分管领导和分委会秘书周密安排,做好协调、组织工作,将有关内容及时通知学位申请人和导师;
7、在答辩期间,请及时关注研究生处网页的最新公告,查看最新通知。
8、有关答辩事项咨询:一教230室(研究生处学位办),联系电话:0551-65786416,E-mail:xwb@ahau.edu.cn.
研究生处学位办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