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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细则
发布时间: 2021-11-15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字〔2019〕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2021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细则》,具体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分配名额

(一)评选对象

基本学制内我校正式注册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不包含非全日制和不转入人事档案关系的研究生。

(二)分配名额

按照学校指导意见,适当向毕业年级倾斜。其中硕士生:优秀研究生合计24名,2019级研究生分配名额9人,2020级研究生分配名额15人;优秀研究生干部合计9名(不分年级评审)。博士生:推荐名额1名(不分年级评审)。

二、评审组织与条件要求

(一)评审委员会(9人)

任:王琼 吴祥为

员:姚洪章、张震、叶新新、杨书运、李学德、宫志锋、李虹川(研究生代表)

书:李战峰

(二)评选基本条件

优秀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修养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程合格;

4.积极参加科学研究活动,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修养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积极主动,乐于奉献、作风正派、认真负责;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5.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程合格;

6.担任研究生干部工作一年(含)以上。

(三)评选要求

1.研究生同一年度一般不得同时申报“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二年级时被评为 “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的,三年级时一般不再评定。

2.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如评选上“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仅颁发荣誉证书,不再发放奖金,不占学院分配的指标。

3.研究生干部指研究生党支部委员、班级委员、团支部委员、研究生会成员、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成员等,其他担任学生干部情况需经学院认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毕业班和主要学生干部。

4.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凡虚报成果、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已当选者,将取消其荣誉称号,追回所发证书和奖金。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评优资格

1)存在剽窃、作假、失实等学术不端行为;

2)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

3)存在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4)毕业生达不到学校学位授予最低标准;

5)师生反映其它不宜被评为优秀的其他问题,经查证属实者;

6)疫情防控期间,不落实打卡、请销假制度,受学校处分者。

三、测评办法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测评体系包括政治思想、学习科研、获奖情况、社会实践四块内容。

在评选“优秀研究生”时,其中政治思想和品德(A)权重占15%,学习与科研情况(B)权重占55%,参加各类比赛活动获奖情况(C)权重占15%,参加公益及社会实践工作情况(D)权重占15%。

测评积分S=A×15%+B×55%+C×15%+D×15%

在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时,其中政治思想和品德(A)权重占15%,学习与科研情况(B)权重占40%,参加各类比赛活动获奖情况(C)权重占15%,参加公益及社会实践工作情况(D)权重占30%。

测评积分S=A×15%+B×40%+C×15%+D×30%

(一)政治思想表现(A满分100分)

思想政治表现的总成绩按照思想政治表现基本分、思想政治表现加分和思想政治表现减分等方面综合计算得出。

即:思想政治表现分:A=A1+A2-A3

其中:A1为思想政治表现基本分;A2为思想政治表现加分;A3为思想政治表现减分

1.思想政治表现基本分(70分)

遵守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05]5号)的有关规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思想政治表现加分 (30分)

由研究生个人身份或参加社会工作获得的荣誉加分组成。

1 各类荣誉计分表

荣誉称号

国家级荣誉

30分

省级荣誉

25分

校十佳大学生、校级优秀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支部等荣誉

20分

党支部先进个人、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

15分

院级其他荣誉

10分

备注:

测评年度内获得不同级别同类荣誉称号的按最高分加分,不进行累加;

获奖是班级集体荣誉的,班级每一个同学均可加分;若为党支部荣誉,党员均可加分。分值参照个人荣誉称号等级减半加分。

国家级荣誉:由国家部委及其所属的司局颁发的荣誉证书;省级其他荣誉:由省级政府及所属的厅局等正厅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

3、思想政治表现减分 (≤30分)

依据健康打卡情况量化扣减。

(二)学习科研表现 (B满分100分)

学习科研表现的总成绩按照成绩基本分、科研成果分等方面综合计算得出。根据研究生不同学习阶段的要求设置相应权重,具体权重如下:

1.硕士研究生

1)课程与学习成绩(40分)=英语成绩(10分)+课程成绩(30分)

四级成绩折算成百分制×10分;通过六级,按照四级同等成绩的 1.2倍折算(可自由选择按照四级或者六级成绩进行折算,总分不超过10 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60分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25;

课程成绩=绩点*6

2)科研与实践创新能力(60分)

科研与实践创新成果加分=发表论文加分+发明专利加分+其他(由评审委员会认定)

2.博士研究生

1)课程与学习成绩(20分)=英语成绩(5分)+课程成绩(15分)

四级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分;通过六级,按照四级同等成绩的 1.2倍折算(可自由选择按照四级或者六级成绩进行折算,总分不超过5 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60分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25

课程成绩=绩点*3

2)科研与实践创新能力(80分)

科研与实践创新成果加分=发表论文加分+发明专利加分+其他(由评审委员会认定)。

论文加分说明:中科院一区论文40分/篇,二区20分,三区15分,四区EI(JA)12分,二类论文10分,三类论文5分。

论文、专利及其他成果第一单位必须为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一般为第一作者。

论文发表界定:需提供确切的论文业绩的证明,已经刊出的中英文学术论文提供原件或者复印件、未刊出的英文论文提供的接受证明或校样证明、未刊出的中文论文提供的接收函缴费发票予以计算,其它情况不予以计算)。

论文必须要与毕业设计、实验和大论文等内容相关,否则不予以计算。

专利计分标准。

2 发明专利计分表

发明专利授权

40

发明专利受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10

实用新型专利受理、外观设计专利受理

5

第一排序作者满分值;第二排序作者1/2分值;第三排序作者1/5分值;其他排序作者,不计分。

其他成果参照相关文件规定。

(三)参赛获奖情况(C满分100分)

此项包括学术科技、人文素拓、文艺体育等奖项获奖情况。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励,只取最高级别奖加分,不累计加分;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100分。获得集体奖者,根据其贡献大小及在集体中的排序,按照不同级别奖项依次加分;如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贡献大小证明及在集体中的排序,分值参照个人奖项等级减半加分。学业奖学金不参考加分。

3  获奖等级计分表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其他

国家级

100

80

50

30

省部级

80

50

30

20

校级

50

30

20

10

院级

30

20

10

5

(四)社会工作及实践活动(D满分100分)

担任学生干部、参加假期社会实践、科技扶贫、送科技下乡、服务西部边远地区活动、志愿者活动等“义务”、“志愿”、“无偿”、“献爱心”及其他社会实践活动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参加社会工作满分40分,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满分60分。

4 参加社会工作计分表

优秀

称职

不称职

担任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等

40

30

0

担任研究生会部长、副部长,党支部委员等

30

20

0

担任研究生会成员、班委会成员、团支部委员等

20

10

0

5 参加社会实践计分表

类别

分值

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志愿活动、“三下乡”社会实践、扶贫调研等活动。(三天及三天以上)

20分/次

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志愿活动、“三下乡”社会实践、扶贫调研等活动。(两天时间以内)

10分/次

备注:

校级研究生干部由研工部负责考评并将结果反馈给所在学院;学院研究生干部由学院负责考评,班级学生干部由班主任组织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原则按上表加分。

担任多项职务加最高类别分值,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40分。

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志愿活动、“三下乡”社会实践,扶贫调研等活动累计最高不超过60分。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确定名额方案、制定细则(11月8日-11月15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发布“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名额及分配方案,学院根据各年级各班级情况确定具体名额分配方案。

成立“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细则。细则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后,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2、学生提出申请(11月15-11月17日)

符合评优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填写《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和学院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经导师推荐确定,报送至各研究生班级。符合评优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填写《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经导师推荐确定,报送至学院。

3、学院组织初审(11月18-11月20日)

学院根据工作安排,组织班主任按照评审细则和班级名额对“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硕士申请人进行评审。学院对“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博士申请人情况进行初评,排序推荐博士获奖候选人。推荐人选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五、其他事项参照《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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