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村银行、农村信用联社:
根据《安徽省农村信用社员工招聘办法》(皖农信联发〔2005〕36号)和《2014年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员工工作方案》(皖农信联发〔2014〕1号)精神,结合各行社业务发展需要及申报的2014年度补充员工计划,本着合理、均衡补员的原则,经省联社研究,现将2014年度员工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招聘方式
方式一:面向社会招聘。招聘行社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组织参加省联社统一安排的全系统员工招聘笔试(含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
方式二:校园招聘。招聘行社自行到省内外的部分高等院校(“一本”院校)自主进行校园招聘。招聘对象仅限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凡自行组织校园招聘的行社,在正式实施前需向省联社报备招聘方案。
以上两种招聘方式由行社自行选择,也可以两种招聘方式同时采用。
二、招聘计划
2014年各行社招聘计划见附件1;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计划及相关要求见皖农信联发〔2014〕1号文件规定。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面向社会招聘的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2.认同安徽农金企业文化,热爱农村合作金融事业;
3.有事业心、进取心,开拓创新意识强,在校学习成绩优良;
4.身体健康;
5.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有2年以上银行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以下最低学历及专业要求,各招聘行社可根据自身情况提高专业、学历条件:
(1)普通员工:初始学历必须为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的全日制专科(不含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专科学历者所学专业应为财政金融类、财务会计类、经济学类专业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不含定向委培、各类成人教育、网络远程教育、自学考试及其它非全国统招毕业生),是否适当放宽专业要求,由招聘行社自主决定。
(2)计算机专业员工:初始学历必须为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的全日制计算机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法律专业员工:初始学历必须为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的全日制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校园招聘的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2.认同安徽农金企业文化,热爱农村合作金融事业;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表现较好,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奖学金获得者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
5.2014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一本”院校)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6.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其它如计算机、英语水平等相关要求,由招聘行社自主决定。
四、面向社会招聘的程序
(一)报名
1.公布招聘信息。招聘行社在本行社门户网站、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以及辖内各营业网点张贴招工公告及招聘简章(招工公告和招聘简章须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于2014年3月5日前报省联社人力资源部胡长安、王迪OA信箱),招工公告及招聘简章内容主要包括招聘条件、报名时间、招聘人数、报名方式、考察要求及步骤等,不得发布含有违反《就业促进法》的歧视条款。
2.报名。全省统一报名时间自本文下发之日起至2014年3月8日止。报名方式及要求由招聘行社具体规定。报名人员需据实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招聘员工报名表》(见附件2,报考专业员工者,须明确是否服从全省调剂),同时提交毕业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没有材料或材料不齐者一律不得报名。
3.审查确认。各招聘行社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学位证、身份证原件等与报名人员进行现场审查确认,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符合报名条件并参加考试的人数不得少于招聘录用人数的3倍,不足3倍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对边远地区、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营业网点分散的行社可适当放宽招聘比例。
4.初选。招聘行社要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初选,按照招聘员工计划不超过1:10比例,综合分析、筛选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进行现场采像,采集的照片用作考生报名表、准考证、录用审批表等;初选时间自2014年3月9日至3月14日止。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见附件3)务必于2014年3月15日前报省联社人力资源部胡长安、王迪OA信箱。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没有进行初选和没有进行现场采像的人员,一律不予上报省联社。
(二)考试
1.笔试。考卷由省联社委托有关考试机构进行命题、阅卷和统分(有关笔试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各招聘行社按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将入围面试人员的成绩进行公示。
计算机专业和法律专业员工面试工作由省联社统一组织,其余员工的面试工作由招聘行社自行组织。
(三)申报批复
各招聘行社根据员工招聘方案,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统计考生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再按以下程序申报审批:
1.体检。招聘行社对确定拟录用的人员,由人事部门负责人带队,到县级以上医院对考生进行体检。
2.政审。招聘行社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人事部门指派2名工作人员到报考人员学校、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政审,并请派出所出具文字材料。
3.公示。招聘行社需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岗前培训。对公示无异议的报考人员,由省联社统一组织进行为期10天以上的岗前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是现代农村金融礼仪、金融企业文化、银行柜面业务操作流程、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等,培训结束时须进行考试、考核,对考试、考核合格人员正式办理申报录用手续,考试或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5.审核审批。招聘行社对审核符合条件、公示无异议且培训合格的报考人员,正式行文上报省联社审批,随文上报的附件资料包括:
(1)招工公告、招聘方案、员工招聘工作总结(全部加盖公章);
(2)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员工招聘审批表(见附件4);
(3)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国家教育部门验证证明并加盖招聘行社公章的学历验证材料原件;
(4)报考人员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人员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
对上报(3)-(5)的复印件材料须加盖招聘行社公章、经办人签字确认。
6.审批。省联社按照招聘行社上报的拟录用人员予以批复,因招聘行社不按招工公告、招聘方案及有关规定程序操作出现问题的,后果由招聘行社自负。在省联社没有批复录用前,招聘行社不得与报考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录用
招聘行社按以下要求办理录用手续:
1.签订劳动合同。招聘行社对省联社批复录用的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结合员工所在工作岗位职责和要求,及时与被录用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明确试用期限。
2.建立档案。招聘行社按《安徽省农村信用社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为新录用员工建立健全员工档案,规范完善员工档案资料,加强员工管理。
五、校园招聘的程序
主要以对招聘对象的资格审查、面试及考察为主。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申报批复和办理录用手续的程序和要求同面向社会招聘。
六、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各招聘行社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省联社有关文件规定,坚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吸纳优秀人才。
(二)各招聘行社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招聘方案、做好统筹安排;选择责任心强、政治觉悟高、个人素质好的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员工招聘组织工作;有条件的行社可在招聘过程中引入指纹仪等现代科技手段,采取多种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道德风险、操作风险,严防考生代考、作弊等现象发生。
(三)各招聘行社分管人事的领导和员工招聘工作的具体经办人,要严格按省联社的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坚持原则,认真负责;考生学历证书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验证,或通过省教育厅学历鉴定委员会鉴定,其他网站或部门对学历的验证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四)专业员工的笔试、面试、专业培训工作由省联社统一组织,人员录用、分配时,根据报考志愿及招聘行社的需求情况,实行全省调剂使用。
(五)面向社会招聘的新员工和校园招聘的新员工都必须参加省联社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省联社批准录用人员的培训费用由招聘行社承担。
(六)对违反员工招聘规定,不按招工公告、招聘方案及有关规定程序操作,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搞不正之风的,一经查实,首先取消报考人员的录用资格,再对招聘行社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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